專利簡介
本案是一種用於將層疊狀蜂巢紙拉伸成型並同步加工的機台,目的在於改善現有拉伸機台體積龐大,且拉伸成型後的蜂巢紙會外露許多銳利邊緣、容易割傷使用者或損傷被包裝物品的問題。機台主要包括兩側板、一底板、一限制件及至少一滾輪組:底板設置於兩側板之間,限制件設置於兩側板之間並對蜂巢紙施以一可調節且朝向底板的壓力,滾輪組則可轉動地設置於兩側板之間並與限制件相間隔,包含位於上方的上滾輪與位於下方、和上滾輪平行且相間隔的下滾輪。運作時,滾輪組以表面的粗糙部摩擦並牽引蜂巢紙,限制件同時施壓使蜂巢紙減速,藉由前後速度差將蜂巢紙拉伸展開;蜂巢紙通過滾輪組時,其柱狀單元的兩端面被擠壓而形成緩衝結構,使原本外露的銳利邊緣被彎折收合。藉由限制件與滾輪組的搭配,本案能在縮小機台體積的同時製造出帶有緩衝結構的蜂巢紙,提升產出蜂巢紙的整體安全性;此外,限制件的可調節壓力能改變蜂巢紙通過的速度,進而調整拉伸的間距並客製化蜂巢紙的強度。
如何取得專利
本案於初審階段收到審查意見通知函,全案共十項請求項,其中請求項 1 為獨立項。審查委員以引證 1(US 11801654 B2)認為請求項 1 至 4、7 至 10 不具進步性,並結合引證 1、2(CN 211868781 U)認為請求項 5、6 不具進步性,均不符專利法第 22 條第 2 項之規定。審查意見指出,引證 1 已揭示一種包含兩側板、底板、限制件與滾輪組的蜂巢紙拉伸加工機台,認為本案限制件所施加的壓力雖為可調節,但與引證 1 同樣是以壓力使蜂巢紙拉伸,其差異僅為因應輸送速度差所能完成的簡單改變,不具無法預期的功效;至於請求項 5、6 的彈性部與毛刷,則認為可由引證 1、2 簡單組合而輕易完成。
答辯時先就請求項 7 進行限縮修正,將卡扣裝置的滑軌與滑塊結構納入請求項,修正內容見原說明書第 0028 段而未超出原揭露範圍。就進步性的核心爭點,答辯中主張本案的限制件能調整蜂巢紙通過的速度,藉此調整蜂巢紙拉伸的間距並對應其強度,此一特徵並未被引證 1 揭示;說明蜂巢紙拉伸的比例與其通過速度相關,當速度越快、前後速度差越大時,可拉伸的間距即隨之增加,故本案能透過調整速度來調整拉伸比例。反觀引證 1 所揭示者為一固定設置於安裝輥、無法調整的導引輥,並不能調整蜂巢紙通過的速度,因而無從調整拉伸間距,不具有本案的功效。
答辯中進一步指出,本案藉由「對未展開的蜂巢紙施以一可調節的壓力,且壓力朝向底板」的限制件,能調整拉伸間距而客製化蜂巢紙的強度——蜂巢紙拉伸得越大、對應強度越低——使使用者得以在成本與強度之間合理分配,增加使用上的彈性,此正是引證 1 所未能提供者。針對修正後的請求項 7,答辯中說明其卡扣裝置以滑軌與兩滑塊夾持蜂巢紙,可在提高拉伸速度時避免蜂巢紙於兩側板之間來回滑動、造成兩側拉伸比例不均的問題,從而有效提升裝置穩定性;而審查意見所引引證 1 的進料輥,因蜂巢紙與兩側之間仍有不小距離,無法解決上述滑動問題,故本案的卡扣裝置具有引證 1 所未揭示且無法預期的功效。
答辯中並就審查意見的核駁理由提出反駁,指出審查意見既認定本案限制件僅能產生改變生產速度的效果,惟經前述分析可知,本案限制件所達成者並非單純改變生產速度,而是調整蜂巢紙拉伸的間距與客製化其強度,恰足以證明該效果為無法預期之功效,使本案的拉伸成型及加工機台能以更靈活的生產方式因應各式生產要求。經由上述修正與逐項論述,說明本案各請求項並非所屬技術領域者依引證案組合所能輕易完成。本案經一次審查意見答辯即獲核准公告。
相關文件
上列審查文件檔案均已公開於專利主管機關網站,任何人皆可自行查閱。